我們接觸過注冊公司的朋友們應該都是比較清楚的,公司的形式是比較多的,并不是只有有限公司、股份公司、集團公司等等,在這其中集團公司和其它公司的不同之處是非常多的,那么對于成立集團公司需要什么條件你知道嗎?接下來我們大家就一起來看看吧,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
一、注冊集團公司應具備條件
1、企業集團的母公司(核心企業)注冊資本在5000萬元人民幣以上,并至少擁有5家子公司;
2、母公司(核心企業)和其子公司的注冊資本總和在1億元人民幣以上;
3、企業集團的母公司(核心企業)應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全民所有制企業可以作為核心企業組建企業集團,但注冊資金應在1億元人民幣以上;
4、集團成員單位均具有法人資格。
二、企業集團名稱的構成和有關要求
(一)企業集團名稱的構成
企業集團名稱由“行政區劃+字號+行業+集團”四部分依次組成。
1、名稱不冠以行政區劃的,應按規定程序經國家工商總局核準;
2、企業集團的名稱可以有簡稱;
3、母公司(核心企業)可以在企業名稱中使用“集團”或者“(集團)”字樣;
4、子公司(集團的成員企業)可以冠以集團名稱或簡稱。
5、參股公司經集團管理機構同意,可以在自己的名稱中冠以企業集團名稱或者簡稱。
(二)集團公司年檢的基本程序
1、企業于1月l日開始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申領年檢報告書,于3月15日以前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報送年檢報告書和其他有關年檢所需材料。
2、1月1日一3月15日為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受理.審核年檢材料階段;3月15日一4月30日為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審核年檢材料階段。
3、年檢通過的企業須交納50元人民幣年檢費(如當年已作過變更登的企業可不交納),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對通過年檢的企業加貼年檢標識和加蓋年檢戳。
4、年檢程序結束,發還企業營業執照。
(三)集團公司年檢的時限
年檢起止日期為每年1月1日至4月30日。企業應當于3月15日前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報送年檢材料。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在規定的時間內,企業上一年度的情況進行檢查。
企業按期報送材料確有困難的,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同意,可適當延長報送年檢材料的期限。
三、集團公司核準登記
(一)受理
申請登記的企業集團的核心企業提交的上述文件、證件和填報的登記注冊書齊備后,登記主管機關方可受理,否則,不予受理。
(二)審查
登記主管機關受理企業集團核心企業的申請登記后,應審查核心企業提交的文件、證件和填報的登記注冊書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并核實有關登記事項和開辦條件。
(三)核準
登記主管機關經過審查和核實后,根據《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及其施行細則和《公司登記管理條例》以及《國家試點企業集團登記管理實施辦法(試行)》等的規定,做出核準登記或者不予核準登記的決定,并及時通知申請登記的企業集團的核心企業。
(四)發照
對核準登記的申請單位,登記主管機關應分別頒發有關證照,并及時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領取證照,辦理法定代表人簽字備案手續。
(五)公告
對核準登記注冊的企業法人,由登記主管機關發布公告,企業集團自核心企業的開業登記或變更登記核準之日起即告成立。登記主管機關發布企業集團成立的公告中,應載明該企業集團的名稱(包括簡稱、外文名稱及縮寫)、核心企業名稱和成員企業、成員單位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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